诉求内容:考取了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证书,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想补办证书,诉求:望省里相关部门告知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受理时间:2025-03-17
回复内容:根据人社厅发【2018】42号,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同时如有需要可携带有效证件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组开具书面证明。
回复时间:2025-03-24